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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05: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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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租賃
在您入住前﹐代理/房東必須提供一份書面的租務協議。租務協議是一份法律合約﹐包括兩部份﹕
第一部份 協議的條款(即房東和租戶在租賃期間協議進行的事誼)
第二部份 一份房屋狀況報告﹐描述物業在您入住時的情況。
您必須在簽署租務協議前﹐明白所有的條款。如果您不能閱讀英語﹐您應請一位說您的語言的人士為您傳譯。如果您認為房屋狀況報告中有錯誤之處﹐您須要記錄下來,並記下報告中任何不正確或遺漏的事項。
您在簽署租務協議前﹐需要和您的代理/房東討論這些事項﹐確保您在簽署房屋狀況報告時﹐是同意報告所載﹐因為如果在租賃結束時﹐有任何關於物業的情況的紛爭﹐報告會是最重要的證據。您應保存報告副本作為記錄。
修理
房東通常需要負責安排進行修理﹐但有時租戶需要付款。
租戶需要付款﹐如果﹕
* 損毀是因他們的疏忽而導致的
* 損毀是故意做成﹐例如﹕
o因為租戶發脾氣﹐所以牆上有個洞
o 球沒有撞在磚牆上﹐卻打在窗戶上
o 地毯因為長時間的磨損出現了小洞﹐但因為租戶沒有及時通知房東﹐所以小洞逐漸變成大洞。
房東需要付款﹐如果﹕
* 不是因租戶的過失而引致的任何損壞
* 由於正常的損耗﹐要進行的任何維修﹐例如﹕
o租賃房子時包括的洗衣機發生故障﹐不是因為租戶的過失而引致的
o 舊的油漆從牆上剝落﹐需要重新上油漆
o 由於正常的損耗﹐門前樓梯的磚鬆脫
示例
您是租戶﹐您留意到在浴屏有一細小裂痕﹐是您在檢查房屋狀況報告時遺漏的。您沒有加以注意﹐因為這只是小問題﹐而且也不顯著。同時﹐裂痕在您搬進時已存在。在您租賃期間﹐裂痕越來越大﹐直至有一天﹐您靠在浴屏時﹐玻璃破裂。
在這個案﹐誰人需要負責﹖
可能是您。在房屋狀況報告上沒有記載﹐因此沒有記錄證明裂痕在您入住時已存在。如果代理/房東當時也沒有注意到裂痕﹐他們可能要求您繳付維修的費用。
事件應該怎樣處理﹖
在您最初搬進時﹐檢查整個物業﹐在房屋狀況報告寫下您發現的每一痕跡﹑裂痕或問題﹐把需要修理項目寫在房屋狀況報告的底部﹐讓代理/房東知道哪些項目必須修理。如果在合理時間內修理還沒有進行﹐您要寫信給代理/房東﹐解釋您希望修理在某指定日期以前進行。法例規定﹐代理/房東必須進行修理的工作。
如果您仍然沒有看到在浴屏的裂痕﹐後來才發現﹐那盡快行動。致電代理/房東﹐然後以書面跟進所作出的決定。按照法例﹐您必須通知代理/房東有關任何需要進行的修理﹐讓房東可以在問題惡化或甚至出現危險前處理問題。如果房東沒有處理問題﹐但後來從您的租務保證金索償修理費用﹐您的信是您已通知他們有關問題的證明。
在您租賃期間避免問題
協助您避免問題﹕
* 您必須繳付租金﹐否則您會被要求搬走
* 如果您收到審理委員會的聽證會通知﹐您必須出席 (更多有關審理委員會的資料)。
* 確保您在簽署租務協議前﹐已閱讀和了解該協議。
*小心照顧住所
* 不要打擾鄰居的安寧﹑舒適和隱私
*以書面確認您同意的所有事項﹐及寄一份副本給您的代理/房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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