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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05: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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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wsun818 于 2012-4-19 19:39 发表
最近打算卖掉房子,但是中介给的合同中,有一条不是很理解希望澳洲上的高人给解释一下。
合同上有一条Vendor's selling price:399,000。 Agent's estimate of price or price range : 400,000-420,000 (If a range is used the higher range must be no moe than 10% greater than the lower range.)
399,000这个价格只是中介为了吸引更多人关注而标的价格,距离我们的希望价格差不少。如果最后只能卖到这个价格,我们就不打算卖了。如果我们签了这个价格是不是意味着只要到了这个价格中介就可以买掉这个房子,或者如果我们不想买就需要给中介一笔费用。希望了解的高人给我解答一下。
很少看到屋主的保留价格比Agent的估价还低的。
如果这个Agent告诉你,Vendor's selling price:$399,000是用来吸引更多人关注而标的价格,那么这里恐怕有误导的成分。。。一定要小心!
通常的情况下,是恰恰相反。
按楼主这个例子,如果楼主觉得卖到$420,000就可以放盘卖掉,那么Vendor's selling price应当写$420,000,而Agent’s estimate of price or price range则可以写:$380,000-418,000对外报价。这样才能达到吸引更多买家关注的效果而又完全符合维州的相关法规。
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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