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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issy 于 2012-9-15 20:58 编辑
上周六在hurstville看了一套unit, 挺适合我们的,投资自住都可以的,房子才挂出一个星期,上周六是第一次开放。 星期一中介叫我们出价,下午跟我们说已经有个买家付定金了问我们要不要也付个小订,然后两家可以竞争。我们说合同要给律师看一下然后在做决定,今天一早打电话给中介,被告知昨天合同就签了。这也未免太快了吧。这个是房子的链接
http://www.domain.com.au/Propert ... le/?adid=2009987476
说是63万卖掉的,如果我们去争的话肯定要超过的。所以安慰一下自己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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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毁约了,因为有租客问题,要到明年6月份才到期,现在回来问我们的意思,我们现在的感觉就是被浇了一盆冷水后要重新在生火,热情减退了很多,在加上合同关于只有征收10%以上的strata special levy才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这是normal的吗?还有租客的问题,我们也觉得要好好考虑一下,毕竟这不是买白菜,它真的是好房子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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