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前两天SETTLE,有点波折,在这里讲一讲.
一般是在SETTLE前两三天去做FINAL CHECK,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主要看有什么大件的问题,如合同里说有空调,可实际没有,或者不工作,一些小的地方也很难去AREGUE啦,像墙上突然出现个大缝,或者前房主搬家的时候墙上弄了个大洞,这除非是你在签合同的时候有照片为证没有这个洞而你现在有了,才有的和律师谈.你就需要拿着你那合同,一件件CHECK东西有没有就好了,另外前房主搬家总会遗下一些垃圾,注意垃圾细节和COUNCIL的说明对一下,因为有些垃圾是要自己清的,COUNCIL不管,这种东西前房主必须负责移走,否则你就吃亏将来得自己花钱找人移.另外除了大门钥匙外,很多HOUSE都有些小门或者窗户的钥匙,看看在那里有存,这钥匙不重要,但是要哪天用没有就麻烦.
另外纽省规定房里必须装经认证过的烟雾报警器,不知QLD是什么规定,反正我们这里是如果没有的话要前任房主装,并测试工作正常才能卖,我就吃亏在这点,直到拿到钥匙才发现,可是已经没办法了.一个报警器100多刀,只能我自己装了.
我的律师不怎么好,我是第一次买房,很多东西不懂,他们也不告诉我,都没有为我争取利益.只能是花钱买教训.我的最大波折是签房子合同的时候没多想就写了我的名字,贷款的时候写房契是我们俩夫妻的,结果到SETTLE那天下午才告诉我不MATCH, 要改,就不得不延长SETTLEMENT时间,罚了我两天利息加250多刀对方律师的费用,我的BROKER和律师都没发现这个问题,直到银行SETTLE准备划钱才发现,真有够可以的.虽然原则上是我自己不记得没经验,但是很早就交换合同加银行和律师的沟通,居然都没发现这么大的问题,唉.只好自认倒霉!我估计别人都不会有我这个问题,所以写这里纯粹是自发牢骚,另一方面验证了的是,不管是律师,BROKER还是银行这些林林总总的所谓服务的人,到头来还是得自己TAKE CARE自己,经验之谈,当交学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