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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买房,1月22号付大定,中介及房东承诺会马上通知房客搬家,我表示我可以提前settle,不会叫房东损失房租。双方合约2月26号settle(6周)。昨天周日闲着无聊开车到新房看了下,花园还是很多杂物,门口鞋很多,没有快要搬家开始收拾的景象。周一一早打电话到中介,说26号settle没有问题吧,中介说应该没问题,等我电话确认以下(之前催,一直都说每问题,等信就可以了)。中午中介电话回复,房客没找到房子,3月1号之前肯定不会搬走。楼主不爽,电话律师,几个电话回合下来,律师给了3个选择:
1.放弃这个房子,所交定金全部返还!(靠我花的钱可不光定金啊,还有为此房放弃其他房产小定,此处省略100字)
2.照常26号settle,做临时房东直到房客搬走。
3.等房客搬走后settle。
备注:房客新西兰人,看不出有太多问题的家庭,就怕碰到无赖,死活不办怎么办?求各位支招,或者那个选择最好,1楼主不会选择的,谢谢,分分伺候!另外楼主贷款签字30个工作日内必须settle,要不就要延期,烦死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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