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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omm 于 2014-4-9 09:57 编辑
我有一个房子在南澳的阿德莱德,一直在出租,租约是今年1月份到期,我们打算出售,新找了一家销售中介,和租房中介不是一家,去年这家租房中介在10月份的时候曾经联系过我们,是否续约租房合同,但是当时由于回国,就没有签字,认为以后就是无合同的租约,如果卖房子,就可以随时通知租客,协商搬走。
但是今年开始卖房子的时候,租客并不配合,inspection也是必须要看租客的心情,把家里也不好好打理。卖了3个月,也没有卖出去,于是决定,希望通知租客搬走,然后踏踏实实的卖房子,但是联系租房中介,却得到这样的回复,说由于当时没有联系到我们,租房中介自己决定和房客续约一年,也就是说房客可以待到明年的一月份。
现在的问题是,当时我没有签字,租房中介有权利决定和房客续约吗,还是这只是租房中介不愿意损失客户对我的托词?我如何才能够让房客顺利尽快搬走,不耽误我的卖房进程?
本来打算把阿德的房子卖掉,在悉尼换一个自住的房子,看这边的房价天天在涨,真是着急,南澳打交道的租房中介和房客都是白垃圾,能拖就拖,也欺负我们找不到合理渠道投诉,请高人指点一下,我们应该怎么办,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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