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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朋友在国内考够了读MONASH的bridging的分来的,课程是在10月13号开始,10月9号 enroll。来了学校,说让她见见adviser,一见就说她必须得加个genernal english的课,要不然就写信通知移民局把她遣送回国。我朋友现在上的这个课是8月4号开始的,她大概是在8月1号还是7月底到的MEL。
我们今天说起来这件事,觉得奇怪的是,如果真的是象adviser说的,如果不加课就要被驱逐出去的话,当时为什么可以入境呢?而且现在加了2个course的课,一共是10周,这样的话,我朋友的课就一直要上到bridging开始,中间没有gap.
我当时在这里考够了分,想把课停掉的时候,我去移民局问了2次的,都说如果有后续课程的话,gap是8周的。然后我就说,当时MONASH的语言是每5周一个course的,那如果在停课的第6周才去申请新的课程,就要有10周的gap,怎么办呢?移民局当时的回答是,8周到10周都是可以的,但是不能长过10周了。
现在我的朋友想去把下个course的课程停掉,但是学校不给停,说钱交了已经,就要上完。
这似乎是没有道理的事情。就算是真的我朋友的gap太长需要加课,为什么一定要加10周的呢??adviser说课程一开始就不能有gap的,什么language centre有自己的规定云云。我们觉得好没有依据的话。
我的朋友可不可以要求把后面5周的课停掉呢?怎么才能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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