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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contractor,4月份要续签合同了。 现在的合同是4方签订的。
(1)我
(2)agent的公司
(3)工作的公司
(4)一个专门管理contractor的公司,负责给我发放工资。
第4方是当时agent推荐的,也没有多想。现在看看,不值得,因为一年要花掉我上千块钱的管理费,而且他提供的服务(商业资讯,买车等)我也用不上,所以决定退掉。
agent说也可以,那就变成3方签字,由agent的公司给我发工资。不过保险还是要交的(PI和PL,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和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每年需要约450块。
他同时说我可以建立我自己的公司。
问题:
(1)和管理contractor的公司签订合同有什么好处吗?有朋友说过可以通过他们买车,这样车子可以退税(等于买了公车)
(1)上面提到的两个保险是不是强制性要交的?
(2)如果我建立自己的公司,有什么好处?是不是可以直接和”我工作的公司“直接签订合同?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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