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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今年4月份,刚买了二手车,没买保险上路,不小心追了一辆07佳美的尾巴,事故发生时是堵车时段,所以只是轻轻亲了一下,本方车辆无需修理。可见事故程度很轻微,没人受伤。很晚了,而且很冷,所以彼此留了联系方式,照了照片就散了。第二天我致电对方,道歉,请求我帮他拿车子去修,估计就700块就绝对能换好了。对方不同意,要自己修。也可以,就让他自己修吧。两个月后,对方突然致电,说修理费达到4000多,我吓了一跳1,问他为什么这么就还没有修? 他说他跟保险公司未能达成共识,希望不通过保险公司4000块私了。 07年的佳美也就1万块左右,我不服。我要求看车(法律上我有这个权利。) 他拒绝了。 我再给电话他说明,如果不让我看车我不会付钱。后来他发短讯说不要再骚扰他,让我日后跟保险公司谈。到了9月,我收到了保险公司的文件,总价4700多。但是有一个问题,车子在发生事故后11天,作了一次accessment,修了2400.——这个在法律上是肯定我得承认的。我也没有怨言。可是还有一份assessment是两个月后出的,车子再修了一次,而这次也算在了我的头上,2300多。我跟保险公司理论,保险公司直接找debt collect跟我谈。我要求支付第一次的修车费用。对方开了3300的一口价。我希望对方解释为什么第二次assessment算在我头上,否则不接受。对方马上关上了谈判的大门。今天收到了律师信,要求我服4700+700块的诉讼费。否则就hearing。各位网友,我应该怎么办?应该打吗?请支招,谢谢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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