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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hilowen 于 2013-10-29 13:44 编辑 今年6月份我在我家火车站附近的街上停车,晚上下班时挡风玻璃上赫然贴着一张罚单,拿下来一下,竟然说我Parking 10 meters within an intersection,罚款141刀。下班的好心情直接就毁掉,然后就开始几个月间断地申诉和投诉。在和康嫂信来信往后,在浪费俺无数个宝贵的小时后,终于在今天早上在法庭上解决了。检控官(Prosecutor)收回检控,此事也尘埃落定。我的车那天停在下图红点处,此处因为离火车站不远,每天都有很多车停着。于我看来,这是一条路的转弯处,根本就不是什么路口(intersection),这个罚款真是无理至极,和敲诈勒索无异。2013-10-28 13:59:18 上传
下载附件 (320.15 KB)这是我在澳洲开车两年多来收到的第一张罚单,于是在当天我就书面写了一封信给了康嫂申诉。举证说明,这根本就不是一个路口:
1. 此处只有一条路,并没有和其他路相接。虽然一横一竖街名(“street name”)不一样,但是法律上并不可以认为是两条路(“Road”)
2. 路上没有任何stop,give way或者实线标志。
3. 我停车的对面有允许停车的标志,那标志本身已经在10米以内,如果这个是个路口的话。这是典型的误导。信被气鼓鼓的我寄出去以后,竟然如石沉大海,到罚款都快due了还没有回音。我上康嫂网站去看,竟然没有公布这类review的流程,然后我又发了个新信件,列举了一些新的证据,和一封email,还没有回复。无奈之下我只能先交了罚款,生怕被追债。没想到又过了几个星期,康嫂才回复我第一封信件,里面寥寥几个字:说我当时离路口只有六米,所以仍然有罪。我气又上来了,我写了几大段证明这根本就不是一个intersection,你们竟然就这样忽略掉?!如果那是个路口,不用你说我都知道我离那里没有10米,说实话别说6米,1米可能都没有!然后我马上填了同信一起过来的表格,要求上法庭。没想到过了一周康嫂又给我回信,说我已经交了钱,不可以上法庭了!这下真把我气炸了。我交钱一是因为你们到due date都不回复我,二是因为你们没有在网上公布review的流程(全墨尔本就这个康嫂没有公布罚单review流程)。你们还反过头来说我已经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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