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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女,据说颇有能力,在澳是某翻译,听说(没见过)姿色是中等,三旬有余,被某男初处理一年多后提出,银行卡、工资卡及存折通通交出,原因是怕男靠不住,必须在悉尼买房,而且要一次性付款,必须是她的名字,甚至在第一次见到男方家长的时候理直气壮地问男方妈妈“为什么他不能把他的钱全部给我?”。此男是国内的富二代和澳洲的强一代,虽然一次性付款不是问题,只是问题在哪?
据说此女的兄弟姐妹几乎全部是离婚收场,缘由也仅是以上理由。男方在澳的工资比较高,同床不久后,男方替她办了一张信任卡附属卡并多次替她购买国际一线品牌的包包。
虽然同床但不同意租房同居,坚决要求男方买房、一次性付款再写上她的名字后才同居。
男方理智地选择了“再见亦是朋友”,我不解,所以请问“为什么?”,因为她是翻译,所以我再问一次“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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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
犹豫许久把这件我所听到的事情写下来的唯一原因是我也是妈妈。
记得轩还是幼儿园大班的时候,我随口问他“如果我和你老婆同时掉在河里,你先救谁”,他说“我没老婆”,我说如果你长大后肯定会找老婆的啊,他不直接回答,说会教会我游泳,问急了,他就准备抹眼泪了,我的心这个痛啊,臭小子,乳牙还没换完,老婆影还没见着的时候,唉。
如果让他现在回答这个问题,他肯定会坚定地说先救我,而且再也不允许我当其他人的面谈起此事,据说这是他的“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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