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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的经历:
8月底找到一家小公司,作PROGRAMMER,工作时间8:00AM-5:00PM,中午一小时lunch time. 前两周都很好,部门经理对我的工作也很满意,对我的工作能力很认可! 但第3周开始发生变故, 说我上厕所次数过多!LUNCH TIME 吃完了饭不马上返回工作,这一小时的时间可是我自己的啊!! 决定忍了,谁叫我们给人家打工呢!! 3天后,再次出现状况,部门经理质问我为什么下班不主动加班,我说我工作都做完了, 他说做完了应该帮助其人,靠? 凭什么!!
忘了交待一个细节,我们部门就3个人,一个部门经理,我和一个新招来得大学毕业生,那个大学毕业生一点工作经验也没有,做一个东西,我要1天,她至少要4天以上! 所以她天天加班到7点.部门经理要我帮她做,还陪她加班!! 气疯了我.
现在这个项目几乎70%的工作是我做的,但部门经理说,这个不说明问题,说是TEAM WORK,靠,但我也不能替她做吧.我们挣一样的工资,太不公平了! 他还说,这是公司的文化,很少有人不加班,确实很少看有人6点以前走的! 我我我.......
决定今天就辞职,这样的公司没有呆下去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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