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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8 14: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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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交警的TPTU巡逻车,车顶配有360度摄像头,警员在车内就能完成取证,严查随意变道、随意调头、随意临时停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图片来源:视野网
这些“TPTU”巡逻车有何高明之处?
首先,在力度上,“巡车执法”带有非现场抓拍功能,由于和道路上监控点位不同,它是流动的、安放在车内,而且与其他车辆同时行驶在道路上,不易被违法者发现,隐蔽性强。同时拍摄后,即可事后(非现场)处理,也可以当即责令其到路边,实行现场处罚(针对严重或影响大的交通违法),比单一的执法形式更具威慑力。
其次,在密度上,“巡车执法”具有机动性强、管控范围广的特点,一是可以到监控覆盖不到的地方,弥补管理盲点;二是通过巡逻,可以及时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并通知前方路口警力予以处罚,扩大管理的范围;三是既能非现抓拍,又能现场执法,丰富了执法形式。
最后,在持续力上,“巡车执法”主要工作是通过视频系统进行违法抓拍,充分体现了科技管理的优势,具有发展持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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