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悉尼开了10年的车,第一次受到超速罚单,真应验了那句常在河边走,早晚得湿鞋。来信里说,是我三个月以前在蓝山地区超速了,Office of state revenue 说曾经给我发过两封罚款信,我都没有反映,这是最后一封,如果再没有反映就可能吊销我的驾照。可是我根本没有受到过那两封信啊。我准备写封信去申请免除处罚,因为我过去10年纪录完美,没丢过一分。请问新州有第一次豁免吗?写信给那个部门?The State Debe Recovery Office (SDRO), or the Roads and Maritime Services (R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