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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出现了卖房者被迫付双倍佣金给房产中介的案例,主要是因为所谓的专用代理合同(exclusive agency agreements)。
新州房产研究所的麦吉宾(Tim Mckibbin)说,“出售的有效原因”(effective cause of sale)在房产行业是一个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在房市不景气时,经常发生这样令人扼腕的事情。
有这样一个案例:52岁的瑞安(Joanne Ryan)最近出售了在莱卡特(Leichhardt)的一处房产,却可能要付佣金给之前她请过的一个中介,因为该中介说是他介绍了最终的买家。这样加上她给最后一次成交的中介的佣金,算起来卖了一间房竟然要支付两份佣金。
起初,她通过Belle Property Annandale两次出售其在卡莱尔(Carlisle)街上的一处物业。可两次都没有得到确定的意向书(offer),然后她就把房子撤回来,不卖了。几个月后,她把房屋出售交给了另一家房产中介公司McGrath,最终在11月17日把房子卖了出去。
可随后,她却收到了Belle公司的律师信,该律师代表中介克拉克(Robert Clarke),要求她支付佣金31,383元。在这份信里,Belle公司的律师提醒她在2011年时与该公司签订的最初的一份协议:“这是一份专用代理合同。这意味着你需要支付代理佣金。”
最终的房屋买家在Belle那里曾看过房,不过并没有出意向书(offer),而是等到McGrath公司进行拍卖时才出手。
麦吉宾说:“这确实成了房产业的一个问题,一家房产中介和买家打了几个月交道,然后第二家交易成了,那第一家中介就会认为,自己实际上导致了最终的出售。他说,这里面就有一些重叠,卖家在寻找下一家中介时得终结掉和前一家的协议。中介克拉克的律师说,他们正采取法律行动,因此不予置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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