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去BUNNING买东西,买好左转准备上大路,然后见到一个骑自行车的鬼佬可能距离那条上大路的DRIVE WAY有20来米,骑的很慢我就开了过去等在那条DRIVE WAY(左手转弯上大路,我是停在类似T字路一样的路口,跟大路平行的有一条那种行人还不是自行车的道,我的车正好堵住了他的行进方向,但是一般常人的话都是会从我车后绕过去,)当我在等过车的时候那个骑自行车的鬼佬突然撞了我一下,老婆坐我边上马上下车看,结果那鬼佬就说我开车不看路,我当时很生气因为我已经停那里有至少5秒了,他主动撞我后胎,感觉是他很不爽我堵了他的路,然后就跟他争了几句,结果他说他受伤了要让我叫救护车,我当时很生气真的有下车给他耳光的冲动,怎么可以有这么无赖的。结果他说要去告我,我就直接说好啊,然后他竟然很不要脸的把我的车牌拍了下来,难道我先停那也有错?本来就是给车上大路的路。如果是我撞到他那肯定是我的责任,关键是我已经停那了他完全可以避开我的车,为什么要没事找事来撞我车?我当时也忘记直接叫警察,后来去了警察局想REPORT结果我没记他的自行车号码。今天在CRASHREPORT上面登记了。请问懂法律的朋友他去告我的话我应该怎么办? 当时没有目击者,只有我跟我老婆还有他三个人,我是不是有口难辩?是不是骑自行车一定最大? |
上一篇:幸运的路人下一篇:求教三车追尾的问题!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