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我接過手頭上嘅文件,估唔到我係麥黃張律師樓嘅第一份工作,就係做逆權侵佔。 逆權侵佔,係指房地產非業主不經原業主同意,持續佔用對方土地超過一定時限,原業主訴訟時間終止,佔用者可以成為土地嘅合法新業主,不必付出任何代價。逆權侵佔嘅案例,亦都係麥黃張律師樓最經常接到嘅生意。 逆權侵佔要符合敵意佔有嘅要素,如果佔有者相信業主容許佢合法進入該地,咁佔有意圖就唔成立。 12. 所謂逆權侵佔,一般時效為12年,零五年嗰時,有一單好出名嘅新聞,就是說一對母女持續佔用大埔一片農地超過20年,結果得到該地段業權,個地原本屬於恆基地產,就係因為逆權侵佔,所以判咗個兩母女勝訴。 麥黃張律師樓有一間好大嘅房,間房仲大過老細房,入邊全部都係60幾年來,麥黃張律師樓接過的案例,亦係我長期打躉嘅地方。 我做晒所有資料蒐集,判我哋勝訴嘅機會好大,麥黃張律師樓嘅風格一向都穩打穩扎,稍微有少少錢,但又想贏官司嘅,都會搵我地。 我做晒功課,將啲嘢交咗比麥律師,麥律師望咗一眼,「你覺得你咁樣做嘢,就可以繼續留喺我哋麥黃張律師樓咩?」 13. 我好驚,我唔知自己做錯啲乜嘢,麥律師一手將文件俾返我。 「你連你個客都冇見過,你點有資格做律師,我點可以俾你代表我地麥黃張律師樓。」 我又驚又喜,估唔到我有機會可以跟到客人,我即刻出返去,準備見客嘅功夫。 今次嘅按例非常典型,一戶姓李嘅家人,上一代嘅時候將間屋借咗俾一個冇屋住嘅親戚,個親戚一路住到而家,到上一代都死埋啦,佢哋嘅仔女先發現原來嗰間屋原本係屬於自己爸爸嘅,咁就想收返間屋,但個親戚就用逆權侵佔嘅方法,想得到依間屋嘅擁有權。今次嘅任務,就係將間屋收返返嚟。 14. 我去到李氏嘅屋企,佢屋企住喺赤柱嗰啲獨立屋,有司機有管家,我嚟到,坐咗喺佢哋個好靚嘅大廳度,個管家打咗個內線電話 「麥黃張律師樓嘅人到咗」 等左一陣,出嚟嘅人係一個年約30歲嘅男人,典型嘅有錢佬樣,佢一見到我,就皺唒眉頭,「乜而家麥黃張律師樓搵啲咁嘅人黎見我」 佢就好似電視入邊典型嘅有錢人一樣,完全睇唔起人,但當然,我都唔敢得罪佢。 「其實我今日嚟到,都係代表返麥黃張律師樓,補問你小小問題」 佢點起左支雪茄,「問啦。」 15. 「其實係呢件事情上面,你有冇諗過用和解嘅方法解決呢?」 「屌你老母,我要和解嘅方式解決,洗撚搵你麥黃張?」 我保持冷靜,繼續問:「咁你有冇一個急切嘅需要,需要即刻收返個業權?」 李氏:「呢個乜撚嘢問題嚟㗎 ,我唔係要即刻收返,唔通等我死咗之後先收返啊?」 「如果你有急切嘅需要,我哋要話返比法官聽啫」 「總之我唔理,我就要收返嗰間屋,嗰間屋原本係我㗎嘛」 我當下心諗起一句名句,你唔理,你睇下我會唔會理?但我把口當然講「明嘅明嘅」。 聽到左一陣之後,我就帶着一肚怒氣離開間屋。 16. 講到尾,李氏都不過係想收返間屋,之後間佢做劏房,我返返去麥黃張律師樓,同麥律師彙報返情況。 「咁既然佢唔願意接受和解,咁我哋出律師信俾佢親戚囉。」 我鼓起勇氣,「麥律師,我查過佢親戚情況,佢哋經濟環境好差,絕對負擔唔到現時出面嘅租金,如果收返間屋,佢哋就會冇地方住不如等我再去多次搵李氏……」 麥律師打斷我嘅說話「細路,我知道你想講咩,但你要清楚,李先生先係我哋麥黃張嘅客人,我哋嘅責任,就只係幫佢贏官司,得到佢想要嘅結果。」 我冇出聲,然後離開咗間房。 17. 我一早預咗有一日,有利益嘅地方就有衝突,我準備好晒上庭嘅文件,一早到咗法庭,結果嗰間親戚根本都冇出現,我哋自動勝訴,李氏大力拍打我嘅膊頭「你哋哋麥黃張做嘢一向都令我咁放心」。做完嘢之後我就返返去麥黃張律師樓,麥律師唔喺度,以佢咁多年經驗,一早估到有咁嘅結果。 一直去到收工,麥律師都冇返到黎,佢好少全日都唔係律師樓,但佢去咗邊度,我當然冇權過問。直到第日,我收到個家親戚嘅一個電話。 18. 「係。」 「麥律師喺唔喺度啊?」 「佢行開咗,你邊位搵佢?」 「冇,我打個電話來純粹想多謝佢幫我同我個仔搵到一間好好嘅房住,地方係細啲,但都總好過無屋住,你哋麥黃張啲人真係好,我有機會同需要,都會叫啲朋友搵你地幫手。」 原來,麥律師琴日全日唔係公司,就係出咗去幫嗰家冇屋住嘅人搵屋。 麥律師返到公司,我同佢講返,嗰家人打過電話嚟多謝佢,佢無講嘢,淨係叫我出返去做嘢。 19. 我突然之間明白,法律只係法律,有時候法律甚至只係企係有錢人嗰邊,好似我咁乜都唔識嘅話,就會覺得法律好唔好公平,其實,只要唔傷害人嘅話,我哋每個人都可以用自己嘅方法去履行我哋心中嘅正義。 我真係好開心可以入到麥黃張度做嘢,跟到麥律師學嘢。 我一路做一路學,做做下就咁就過咗半年,去到最後尾嗰日,我大膽咁問麥律師,「畢咗業之後,我可唔可以返嚟麥黃張做嘢?」 麥律師望都無望過我一眼,「睇下到時點。」 佢一如既往都係咁串,咁冷漠,但我鍾意。 我返到去學校,有啲精英同學就去咗香港最top嘅律師樓度做嘢,但我都好自豪咁同人哋講,我去咗麥黃張度做野,跟過一兩個個案。 大家都好愕然,竟然有律師樓俾新人去跟個案做,仲要係學生、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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