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手机客户端
扫一扫,关注我们
登录
注册
我的空间
我的消息
我的收藏
我的好友
我的相册
帐号设置
退出登录
搜索
搜索
本版
文章
帖子
用户
免费发布信息
首页
Portal
论坛
BBS
求职招聘
房屋出租
投资创业
留学移民
搜索
门户
房产
服务
亲子
婚嫁
美食
汽车
旅游
宠物
信息
求职
租房
二手市场
招聘
移民
投资
服务
生活服务
相亲交友
跳蚤市场
本地商家
社区
城事杂谈
情感天空
户外旅游
房产楼市
装修装饰
美食天地
当前位置:
»
论坛
›
生活资讯
›
每日资讯
›
帖子
返回列表
发帖
查看:
87
|
回复:
0
中国富豪入加籍后回流被查逃税!自称非税居民遭税局驳斥
[复制链接]
澳洲快讯
澳洲快讯
当前离线
积分
1464
雷达卡
1464
主题
1464
帖子
1464
积分
江湖老手
江湖老手, 积分 1464, 距离下一级还需 28536 积分
江湖老手, 积分 1464, 距离下一级还需 28536 积分
积分
1464
关注TA
发消息
发表于 2018-12-20 17: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从加拿大回流中国时,有关税务问题的正确做法是什么?
这又是一个让人感到哀伤,与L女士有关的故事。
L女士在2006年不小心得到了一张加拿大枫叶卡,然后不经意在加拿大投资了三处房产,随后2011年又不小心换了一本加拿大护照,最后又不小心把家搬回了中国武汉,与一家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上述一连串事件被有些加拿大媒体描述为“中国富豪骗取加拿大护照,然后返回中国逃避税务责任”现象。
黄三水说,首先他厌倦了一遍又一遍指出加拿大媒体对中国人的偏见,对中国移民的偏见,对中国资本的偏见。
另一方面,他也希望一些上演苦情戏码,甚至利用加拿大法律,有意逃避责任的中国富豪能够收敛一点。不过小编提醒黄三水,在法庭裁定L女士败诉之前,并不能说L女士就有逃税事实。
2018年11月,来自中国武汉的加拿大公民L女士起诉加拿大税局(CRA),说自己遭受了错误的税务迫害,加拿大税局在2010年-2013年间将自己视为税务居民的做法是错误的。
2006年L女士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然后在加拿大投资三处个人房产,2011年L女士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
取得国籍后,L女士迫不及待地返回中国生活,这在加拿大的华人圈子里被称为“回流”。或许在L女士看来,自己从2010年6月起就已经不是加拿大税务居民,一直到2016年为止,自己事实上定居在中国武汉,完全没有义务向加拿大税局申报纳税。
但CRA显然不这么认为,CRA在2017年发起对L女士的调查,CRA指出,2017年,L女士只在加拿大停留了36天,2018年停留了18天。所以CRA只承认2017年之后L女士是加拿大非税居民。
但L女士坚称CRA弄错了。经过反复交涉,最终CRA接受L女士提出的2016、2015、2014视为加拿大非税居民请求。
不过L女士在其律师(Christopher Slade和Geoffrey Metropolit)和德勤税务律师事务所(Deloitte Tax Law LLP)的支持下,始终坚持自己的说法,并不惜上诉到加拿大联邦法庭。
L女士提出,她的家庭在加拿大有三处投资房产,在中国有五处投资房产,加拿大税局认为自己不是加拿大非税居民,对自己的全球收入,也就是在中国的收入也提出征税要求,这是不合理的。
而CRA的解释是,加拿大的税收制度是以居住而非公民身份为基础的。其中对居住的理解是与加拿大建立了重要的居住联系,或者在加拿大每自然年实际居住183天以上。
L女士1972年出生,毕业于武汉中南财大,曾任职中国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分行行长,堪称中国的成功人士,2006年移民到加拿大的时候只有36岁,这么年轻的人生赢家为什么要突然中断自己的事业?加拿大媒体表示无法理解。
加拿大媒体分析说,现在CRA和L女士的分歧主要有两点:
1、L女士在加拿大有三处投资房产,她事实上依然与加拿大有重要的居住联系,所以2010年-2013年L女士是加拿大税务居民。
2、L女士在2010年-2013年还是加拿大税务居民的时候,没有对其在中国的房产投资收入进行申报,此举违反了加拿大税法。
黄三水指出,非税居民是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专业的会计师和律师才能解释,如果上升到法庭诉讼,则只有法官才有资格最终裁定。
但通过加拿大媒体的报道可以发现一个细节,那就是L女士直到2017年2月才正式向加拿大税局申请自己的非税务居民身份。这显然是一个明显的失误,如果L女士认为在2010年就符合非税务居民标准,应该在当时就提出申请,无论获准与否都不会产生今天这么大的麻烦。
小编则认为,一个在加拿大有三处投资房产,在中国有五处投资房产,还能聘用两名律师和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为自己辩护的人,有这样的失误确实不容易被人理解。
报道此案的加拿大媒体称他们采访了UBC的税法专家。这位专家指出,L女士的案例很有代表性,一些来自中国的富豪移民并不很在乎加拿大税法和中国税法,或者说他们对法律的严肃性理解有欠缺。
由于L女士的案子已经在2018年11月14日进入联邦法院,所以这位专家并不愿意讨论L女士是否违法的问题,但他指出,L女士雇用了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相信他们会建议L女士与CRA在庭外达成和解。
黄三水说,根据加拿大2016年人口普查的数据,在1986年至2016年5月,以投资移民身份迁至加拿大的52507个移民家庭中,只有52.6%的主申请人仍然居住在加拿大,加拿大媒体将这种现象称为“逆向移民”。
在加拿大媒体看来,这些来自中国的富人并不想定居在加拿大,他们只是想获得新的国籍,然后让自己未来的生活有更多选择。有人说这种操作不违法法律,但加拿大不欢迎这种人。
无论如何,L女士的案例将给所有中国富人提供一个参考样本,那就是从加拿大回流中国时,有关税务问题的正确做法是什么。
上一篇:
昆州油价稳坐全澳“榜首”!专家说了,要想少花钱得去这些地方...
下一篇:
中国顶级富三代,香港最大包租公,每年收租300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千斤顶
返回列表
发帖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精选推荐
NAATI三级认证中英双向翻译及公
限时推荐!批量儿童玩具集运新西
不懂就问!长度3米以上的奶茶店
奶茶原料海运到澳洲断货攻略!布
整点海运干货分享给大家,大件装
强烈推荐:采购大批量奶茶原料从
移民小白想在淘宝网购沙发海运澳
中国海运大宗货物到澳洲,加拿大
新西兰的定居后从淘宝买沙发海运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30-17:00
电子邮件
wozabc@hotmail.com
扫一扫,关注我们
下载APP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