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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大约2个月前与另一辆车发生车祸,另辆车是责任人。我们在交换了驾照等信息后,那人就不再应答我的任何电话了,我只能claim我自己的汽车保险。我提交了所有的报告,我的保险公司说,可以现在修车,但是必须我先付excess费,等对方的保险公司完成了所有的paperwork并确认了他们的责任后,再把excess费退给我;或者我等到对方保险公司完成所有的工作,我就可以不用付excess费直接修车了。
我选择了后者,因为钱先给出去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要回来了。但是从我的保险公司完成所有工作到现在,已经一个半月了,对方的保险公司一直处于review状态,没有任何新的进展。我的保险公司说,这种情况就只能等,无论对方花多长时间。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如果地方保险公司想赖就拖着,难道就没有法律能限制他们?另外,我的保险公司说,即使我不是责任方,如果责任方不能支付相应的费用,excess费还必须我自己出。我询问过其他一些第三方机构,都说这种方式是非常不合理的,但是也说不出有什么法律条文可以限制这种行为。
我当前的情况有什么办法可以促使对方保险公司进展他们的工作?或者有什么法律规定可以保护我的权益(我不能无限期的等下去;非责任方不应该付excess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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