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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8 19: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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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问题得看本质, 因为能入籍的都是pr, 大家都是澳洲居民了. 就居住在澳洲, 审核申请时 理论上审核应该比low risk 国家还要宽松. 所以即使有规定, 你看申请时还是会有各种不同的版本:
拿原材料跟复印件
只拿原资料的, 移民官自己复印的
材料不全,退回个人的
材料不全,要求补料的
考试后当场就给approve的
考试后回家等信的
这也说明了什么问题? 说明对于这个移民局对入籍申请的审批, 没有统一的培训. 说白了, pr 基本就是半个澳大利亚人了. co也不是傻子, 能闲着没事就据你申请么? 所以我认为 大多数都是看着条款, 按着自己的理解来尽量批准的. 除非你真的犯事,品行过不去.
但是你看, 如果条文中出现了 三个月这个词, 按咱们在澳洲这么多年 对鬼佬的思维的理解, 大部分人应该会要求超三个月,补无刑的. 这不是他们要故意卡你,而是
懒
得去细扣这个语法.
而且就像我之前 在8楼回复的:
"还有 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 (AAT) 撑腰, 就算超了3个月,你还能argue呐. "
所以说, 如果回国超3个月,基本会要求补中国的无犯罪证明. 你真要跟CO较真,说没超过1年不用补. 那估计就得 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 (AAT) 给你撑腰, 或者碰上一 nice的CO 细心跟你研究语法. 呵呵
原帖由 z3126259 于 2011-8-8 17:56 发表
When to provide overseas penal clearance certificates
Penal clearance certificates from overseas countries are
required if:
? you lived or travelled overseas since the age of 18 years or
ov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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