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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ystic

[澳洲移民] G5 开批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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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22: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移民局给每个G5发的那封信还说这个program year会开审呢,可是怎么还没动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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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22: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不要急,G5会开批的,在今年南澳在弗林德斯大学召开的介绍会,我当面问过那个移民官,她说会开批的,只是在年底的时候。每次我们学校开移民介绍会她都有来,还有另外两个也是。每年两次。阿德莱德移民局的官员。去年12月我就参加了那个seminar,问到关于G3何时再次开审(那段时间G3的DRC停了),得到的答复很肯定,说是来年1-2月的时候。后来prove了,是真的。所以这次也是当面问了关于G5的问题,答复很肯定,会开批,年底,1万名额左右,而且不分onshore和offshore,按照递交先后顺序审理。其实,如果她能回答得这么肯定的话,估计移民局内部是已经发文了,大家都知道这事了,告诉之前的内部调动也有可能涉及G5的处理,所以不难理解接线员现在能明目张胆地说G5会批,因为是既定事实。这个估计是真的。但是不能理解,不分境内境外,真的很不公平。但是其实新的移民政策也显示,移民局趋向承认海外学历和经验,某种程度上,他们认为,offshore在等待的这段时间积累了工作经验是有助于澳洲经济发展的,而大多onshore的general skilled migrants都是在做labour的工作居多,所以他们才觉得不应该分吧,个人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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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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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01: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分1万,还不分onshore和offshore。。。汗。。。能批完08年上半年的就很不错了。。。知道的还有07年8月递的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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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06: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告知g5开批消息的不是接线员而是移民局官员,但是审批顺序不分在岸与离岸,大家为可以继续:'(: :'(: 大面积向移民局投拆,而不是怀疑我提供的消息是否准确,如果大家不信,可以直接继续投拆移民局,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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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07: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我不是G5,但为G5 的同学不忿。但对于那些不满onshore和offshore同时开批的人,真的是无语了,口口声声说要公平,什么是公平,对onshore和offshore 一视同仁,难道不是公平吗?offshore也是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递的,也交了同样的申请费,等了同样的时间,难道只因为人不在澳洲,就要被歧视吗?你们要的公平就是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完全站在 自己的利益角度考虑,还好意思口口声声说不公平,真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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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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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07:34: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革命尚未成功,onshore和offshore的就先窝里斗了。我本人是onshore的,也等了两年半了;我认为只要能开批,只要能承诺下签的时间,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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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08: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LZ不要再搞"和谐"了...人心已经不齐,你还想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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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2: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们认为在岸申请人与离岸同时申请比较公平,我姑且不说在岸的申请人为澳大利亚做了多少贡献,问一下你们离岸申请人有几个人会为了这次投拆,游行,专程办旅游签过来的参加行动。如果有一部分,那在岸与离岸申请人同时开批,我也觉得无可厚非;如果没有就请新闭上你们的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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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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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2: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ndy2810 于 2011-7-27 12:21 发表
如果你们认为在岸申请人与离岸同时申请比较公平,我姑且不说在岸的申请人为澳大利亚做了多少贡献,问一下你们离岸申请人有几个人会为了这次投拆,游行,专程办旅游签过来的参加行动。如果有一部分,那在岸与离岸申请...

我想你应该是没有加入FIPS G5组织的。如果你是G5,我们欢迎你加入。并且保持公平的态度对待每一个G5。如果是马甲,那请无视我,也不要在搞***。
我们公会里有许多OFF SHORE的G5,他们在配合我的活动找自己的PR,CITIZEN朋友签字,也愿意汇款来澳洲。凡事他们能做的都会尽力去做。
移民很聪明的把GSM分成不同类别的就是要拆撒我们整个GSM的凝聚力。让我们互相为了自己的利益去斗。
现在我们自己斗,最后的赢家还是移民局。
组织里的G5,这批核心成员,现在大家都很团结。没时间去考虑如何***自己。一心只为G5求一个平等的答案。
如果你真是一个G5,看你的这份热心,想必你也会给我送上10封20封LOCAL或者PR的签名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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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2: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你的这种说法,是不是只有参加投诉,游行,抗议的人才应该获得优先审理权。很多onshoreG5也没有参加活动啊?这些人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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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认为在岸申请人与离岸同时申请比较公平,我姑且不说在岸的申请人为澳大利亚做了多少贡献,问一下你们离岸申请人有几个人会为了这次投拆,游行,专程办旅游签过来的参加行动。如果有一部分,那在岸与离岸申请人同时开批,我也觉得无可厚非;如果没有就请新闭上你们的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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