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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新城国际 于 2012-11-24 16:00 编辑
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的父母赴澳探亲,将最长可获得5年的签证,如果已递交过103普通类的父母移民签证(通常称为排队类父母移民)的话。对于并未递交父母移民签证申请的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的父母,可签发为期3年的探亲签证。我们注意到,24日开始实施的新政策,对申请人设置了某些限制,以防止此政策被滥用。
最引人注目的是引入8558新条款。此项条款要求取得此类676长期签证的申请人,
18个月
内在澳
累计
居留不得超过12个月。以下为此条款原文:
8558 The holder must not stay in Australia for more than 12 months in any period of 18 months.
新城国际分析,此新条款主要是为了阻止此类申请人在澳期间与他人发展“同居”关系,从而申请配偶签证。
此项条款也意味着父母在澳连续居留12个月后,不得不离境6个月以上,才可返澳。
此外,此类签证将受到8501条款的限制。根据此条款,签证持有人在澳期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医疗保险。条款原文:
8501 The holder must maintain adequate arrangements for health insurance while the holder is in Australia
对于年龄较大的申请人,此项医疗保险费用不菲,可能成为较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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