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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22: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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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iggirl 于 2013-4-29 11:14 编辑
lpdaughter 发表于 2013-4-29 10:03
哦。我又问了过户师,他的意思是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不过只是少数。还有大家说的交换合同和接受Offer ...
接受offer,就是买卖双方价格和条件上达成共识,但是还没有签署任何文件,这时双方均可退出。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卖家即使是口头答应了你的offer, 他也还是可以卖给别人的,一般是因为别人出了更高的价格。这就是大家常说的被gazumped了。这种情况比较常见。
交换合同,就是买卖双方均在自己的合同上签字,交换已签的合同,双方均在已签合同上签名,买家付定金,一般为10%, 除非另有约定。交换合同后,如果有买家有cooling off period,这时候买家退出也是可能的。 不同原因退出的后果,以及给对方的损失赔偿,合同上都会有说明。
交换合同后还接受别人的offer, 理论上当然是可以,但实际上可能性不大,或者基本不可能,很少有人真的这么做。因为一旦合同已经,买卖双方就是binding to sell or buy了。除非你的合同特别注明了有啥condition. 或者说一方要毁约。情理上讲,因为不管中介还是卖主,既然都签合同了,大多是希望deal能成的,所以不管是中介和卖家,都不会希望节外生枝拖太久,赶紧settle了拿了钱大家都可以move on呀.
以上是nsw的,别的州不知道是否一样,不过应该也是大同小异。
我觉得楼主不要担心太多了呀,如果你已经签了合同了。如果只是接受offer, 除非有另一家比你开条件好非常多,不然估计中介也不会很积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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