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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足跡的大哥大姐們,今天發生了一件事希望大家可以給小弟一點建議:
因為小弟最近想要買房子,所以在4月的時候就跟現在租的這間房子的房東說我們希望可以在contract結束以後,用month by month的去租房子,直到我們買房子的事情搞定.
房東當下也口頭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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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天,7月22號.
仲介打電話來說,想確認我們知不知道9月22號contact結束前就要搬走(並說明書面資料應該很快會到).
聽到時我們就傻了,我們馬上跟仲介說:房東不是准許我們contract結束以後用month by month直到我們搬到買得房子嗎?
仲介當下就說不知道,他就馬上打個電話給房東做詢問.
過了10分鐘,仲介打電話過來說:
房東說他現在要賣房子,所以反悔了. 他很insist只讓你們住到contract到期為止,所以你們依法一定要在那時間點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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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大家...這事情發生了...我們應該怎麼應對??
我們房子都還沒看好,雖說銀行的pre-approval都搞定了,但我們也不覺得2個月內可以買到房子並且搬過去...
我們有什麼辦法晚1~2個月再搬走嗎?
或是依法來說,他的口頭承諾會是有效的嗎?
請大家給點意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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