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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填过Form80的朋友们:1,里面有个罗列近10年住过的所有地址,其中我有两个是临时住过,并且都只有两三个星期的地址,我在申请485时写过,但现在过了一年,已经都忘了具体地址了,如果这次不写,或写错,对CO审理我的case会有影响吗?
2,第36个问题,have you been to Australia before?
我以前留学前来过澳洲旅游,当时是团体签,旅行社帮忙弄的签证,请问这个签证我该怎么写呢?place of visa issue我也不清楚,我是广东的,不知道有中介朋友比较清楚能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吗?
3,还是上面的问题
后来我拿学生签573来澳洲上学,期间回了两次国,请问需要把两次出入境的时间都对应573签证写上吗?还是只写最近一次出入境时间啊?
4,关于所有employment和unemployment的问题
我可以只写交过税的工作吗?还是说所有的工作,包括直接拿cash,或者国内时的实习都要填写上?
5,在被问到further stay时,让我list the city you will visit,我一直都在澳洲境内,那我填写悉尼可以吗?紧接着就是让我give detail of your arrival in Australia,我是直接填写我最近一次入境时间就行了吗?
不好意思问题有点多,麻烦知道的朋友解答一下,提前谢过,撒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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