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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15: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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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刚买房,来分享一下我们的做法:
1.给了OFFER,房东同意之后就马上找律师.
2.因为先前已经要过合约看过一次了,所以知道有Cooling off periord这东西,基本上冷静期都是五个工作天,不过因为担心bank工作效率太慢,所以签合约当天请仲介跟房东先打招呼,有可能延长冷静期.房东也同意了.签约当天付0.25% of your offer.如果你反悔的话, 这0.25%是拿不回来的.
3.签约隔天,律师马上开始申请report (strata report/builder report)
4.Bank果然动作很慢,所以律师跟对方谈了第一次的extension.延期三个工作天.
5.什么都没问题了,就是在等bank的unconditional approval,没办法,又请律师跟对方延了两个工作天,这次我们跟对方要求延期之后,AGENT就打电话来了,说我们当初应该要去找BROKER,又说他手上有另外一组OFFER,卖家在考虑不要卖给我们了.
6.两次延长冷静期之后,终于收到BANK的APPROVAL.开开心心的领了5%支票付给AGENT...
我们原本已经打算,如果BANK没办法再时间点内搞定,我们要放弃这个房子也放弃那0.25%..因为实在不想担那风险,幸好最后都顺利搞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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