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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的澳洲呀, 我刚签了一个房子,卖方貌似要不卖了,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上星期去看房子的时候, 刚出来的房子,我是第二个看的,当场就和中介和卖主说买了。然后就等我的律师办手续,昨天终于签了。
卖主是一个很老的白人老头,他是去年刚买的房子,他从mel 搬到悉尼,想离她女儿近点。可是她女儿不要他。看房子的时候,他要卖了房子,搬到Qld 去, 投靠他另外一个女儿。 可是现在他另外一个女儿也不要他。所以昨天去签字的时候,他说他也不知道要去哪里。 他没有别的亲人了。貌似人很消沉的,看起来也不nice.
我问他, 那你还卖吗? 他只是说no worries, I sell it.
以他的状态, 他有可能到最后不卖了。
我的律师说, 到最后他只能延长14天settlement date. 再不行,我可以去告他, 强制过户。 过了冷静期, 他必须过户, 是吗?
而且律师说, 所有上庭的费用都是找对方claim回来的, 我不用花一分钱。
能保证吗?
要不我撤回来算了,可是时间,经历,都花进去了, 律师费也要花的。有点不甘心呢。
这已经是第三个房子了, 前2个都有问题,再买不成干脆没有耐心再去看房子了。
求哪位懂程序的tx给个意见, 律师说的对吗?如果gurantee 最后我能拿到,还不花钱,我不怕耗时间,反正是投资房。实在没有热情再这么买有买不成的了。
话说我的律师貌似挺好, 到最后收钱的时候才知道好不好,因为已经是第三个了, 前2个都没买成,都是房子有问题,还不知道律师打算怎么收我费呢。 然后我要好好写下整个过程, 太有经验和教训了。
先谢谢t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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