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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2 12: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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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NewStar教育移民 于 2014-7-22 12:41 编辑
7月移民法变更:雇主担保资格重大变动!
NewStars小编导语:
众所周知,雇主担保类签证的申请,无论永居还是临居,雇主的担保资格首先要成功地通过审核才能够继续提名和签证的申请。NewStars教育移民经常接到一些同学或者雇主的咨询,公司愿意给出担保,学生资格也符合,但是公司却不能获批。所以公司资格是申请者迈向成功的第一步,尤其是对于自雇的雇主和一些新成立的雇主来说。移民局的内部条例从这个月起更新了关于新成立的公司的审核要求(只针对186和187),NewStars教育移民专家就带你们去解读这些最新条例,并附上雇主担保签证对雇主的一些基本要求。
一、7月1日起,雇主资格条件重大变更
在今年7月1日前,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满足在递交提名前需经营至少六个月以上,而从
7月1日之后,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不但要满足经营六个月以上,而且要提供BAS报表才能提名海外劳工。
这个变更的影响在于对于那些新购买进生意的雇主,哪怕它是有着几十年的经营史,也会被当成新成立的公司进而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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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雇主资格要求详解
雇主担保签证对于雇主的要求,无论移民局还是RCB都没有一个量化具体的审核标准。根据NewStars教育移民多年办理的经验,
对雇主的基本要求如下:
1. 在澳洲境内合法经营的生意;
2. 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记录;
3. 有良好的财务能力;
4. 有符合标准的给当地员工的培训费用记录(适用于457和186,187 RSMS并无培训要求)
5. 有雇用并担保海外员工的真实意愿和需求
6. 支付给海外员工符合市场薪资率标准的年薪,(目前457签证要求最低为$53,900.00)
第一点和第二点很好理解。那么良好的财务能力是指担保公司必须向移民局或RCB提交相关财务文件来证明公司有足够的资金储备和经营能力来支付未来几年的担保员工的薪资并保证这个职位的存在。
担保公司必须给当地员工提供相关培训(RSMS187 除外),并且培训费用要达到一定标准。
当地员工指持澳洲永居签证者或者澳洲公民,对于当地员工的数量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这条要求也可以理解为澳洲政府对当地员工的一种保护。
审核雇主担保资格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提名海外员工的真实意愿和需求。
举例来说,餐饮生意提名一个高技术的厨师职位申请人是合理的,但是提名一个市场营销员的职位就是不合理的;并且需要证明被提名的海外员工能够真正的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贡献或者带来新的技术等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偏远地区州政府在审核雇主担保资格的过程中,考虑的角度和因素通常要比移民局多,如果雇主的经营时间过短或者提名的职位所要求的技能没有达到一定水准,当地州政府更倾向于雇主雇用并培训当地员工以缓解当地的就业压力。
NewStars小编结语
以上是雇主担保资格申请需要满足的几个关键的要求。每个担保公司的情况不同,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并找出申请中的缺陷,在NewStars教育移民的指导下将这些不足之处补充完整,为顺利拿下担保资格打下良好的开端。欢迎有意向的雇主随时和我们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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