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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5 08: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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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老师有些鸡蛋里挑骨头。
第一件事:虽然toddler正好是处在不会share的年龄阶段,但是对于有些心智成熟一点的toddler,特别是上cc久一点会有些take turn的概念了,我会直接问两人谁能告诉我whose turn now?问B能不能等等,等轮到他再玩,跟A确认等他finish his turn,会给B玩对不对,一般小孩会说yes。如果两人都还处在讲不清道理的阶段,我会直接拿另一个类似的玩具吸引B。但是这个老师说的理由很牵强,她说的房子车子是个人财产,你当然有理由不share。但是幼儿园的玩具是公共财产,不是某个孩子可以独霸的。虽然孩子可能还做不到share,老师也不能强迫,但是引导他们学习share的这个方向没有错。如果lz当时没有强行要求A把玩具给B或者怎么样,我觉得大方向没什么问题,老师顶多能说lz处理得不够完美。
第二件事就更好笑了,如果这也算犯罪性质的body contact,那幼儿园老师还要不要给小孩换尿布了?可以挑剔说lz处理得不好,但是这理由太牵强了。
第三件事如果lz当时用的不是命令的语气让小孩留下,而是询问的语气,我觉得没有什么可以挑剔的,就是老师跟小孩确认一下小孩的意图。这一点lz倒应该投诉这个老师有种族歧视的嫌疑,就因为是中国人,就被这个老师扣了个大帽子,如果老师举不出有力的例子来证明lz有此倾向,这么说lz是很不公平的,完全是以貌取人。lz可以强调说自己在澳洲学习工作生活了多年,熟悉澳洲社会强调的平等自由等原则,自己愿意自己这么被对待,也愿意这么对待别人,包括这样对待孩子,也是这么在实践。
另外,建议lz是不是可以找实习地方的多个supervisor或者园长给你写推荐信,肯定lz的能力,表达愿意请lz继续工作的意愿,这样应该也有些说服力吧。
努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很不容易,lz加油!你离拿到证书只差一步,不管最后怎么处理,我支持lz努力拿到自己的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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