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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20: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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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我不能再沉默了。在这里,我真的非常感激我们打算转过去的新的那间物业管理公司。因为他们非常耐心,真心实意地帮我们做一切可以做的事,包括写会议议程;我们有任何疑问,随时打电话去问,他们都一一详细解答。我们对现在这间公司是彻彻底底的失望了,他们不但态度恶劣,做事马虎不上心,一牵扯到这种利益问题,就在规章制度上撒谎骗我们,欺负我们不懂程序和法律。以致我们现在对他们说的话全部都不相信,每说一件事,我们就打电话去新的公司核实。
我把我们现在碰到的这种中介的无赖手段告诉新的中介,得到的建议是:如果旧中介一直拖延不开会,我们可以强制要求 Strata Inspection。做法是,要求跟旧中介约个时间,上办公室翻查所有业主的通信地址,把会议通知寄给业主,自己召开特别会议。
这次,我不给他们有借口遗失信件的机会,我拿着信件上门,说要见经理,把信亲手交给他。前台的接线员鬼鬼祟祟跟后面的一个年纪大点的同事小声商量之后,就跟我说,这个经理现在不在。我说:他什么时候在?她说:不一定的,说不清。我说,他有手机吗?(同时翻找前台的名片架) 接线员连忙说:他还没有名片呢,新来的,名片还没印。手机号码也没有。我说,那你找个能说得上事的人下来。她说:跟你们的大楼有关的,最好还是直接跟这个经理说,别的人不清楚的。我说,那我把这封信留在这里,你给我写个收条,我不希望下次还发生什么丢失信件的事情。如果还发生这种事,我知道找谁追究责任。还有,我等三天,如果这个经理不给我回音,我们需要强制执行 Strata Inspection. 这样的话我们就不需要你们给我们安排开会了。
不过,强制要求 Strata Inspection 也碰到同样的问题,就是迟迟不予答复,或者说没有时间,一直拖延不让我们上门查找业主的地址。但是幸运的是,10户人家中,我们有8户业主的联系电话号码,另外两家是通过地产中介租房子的租客。我就一家一家的业主给他们打电话,拿到了他们的通信地址,剩下两家就问租客,他们是从哪一间地产中介那里租来的房子。这个通信地址非常重要,无论业主是否出席会议表决,安排开会的信件必须通过这个地址交到业主手上。其实,这就是一个开会的形式。
待续......
[ 本帖最后由 JuliaTung 于 2010-11-23 22:4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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